普通法大陆法(法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合同法规范的内容中的区别)
1、大陆法系1普通法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以普通法为基础和传统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总称2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法典法系,是指以古罗马法,特别是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2、10 两大法系的差异反映了它们在法律传统和司法制度上的不同,如大陆法的成文法特征与英美法的判例法特征11 研究法系差异对于法律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当前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可借鉴英美法系的某些制度来丰富和完善自身法律体系12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3、普通法与大陆法的不同 香港于1841年至1997年期间作为英国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