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的特殊人群有)
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市及各区县均应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暂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区县,由各区县司法局指定职能部门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设有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协调组织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未设立法。法律援助机构在我国分为四级,分别是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省级市...